限定繼承該收集的資料有~
1.聲請限定繼承狀(在限定繼承那份資料其中一張~ 下是下面照片那張~)
2.聲請人及同一順位繼承人最新戶籍謄本~(去戶政事務所辦理)
3.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~(兩樣其中一樣就可以ㄌ~)
4.被繼承人(死者)遺產清冊~(也就是財產清冊~ 去國稅局申請~)
5.繼承系統表~(就是讓我把祖宗找出來的那張~ 也在那份限定繼承資料裡面~)
6.聲請人印鑑證明~(戶政事務所辦理~記得~ 如果沒辦理過ㄉ~ 本人要親自去辦理~)
7.聲請費用1000大洋~
準備好以上的東西~ 你就可以先送件了~
其他的~ 等法院通知你補件再來弄~!!
當你確認自己限定繼承資料填寫沒有問題~
去法院時~ 先去繳費~
他會給你兩張收據~ 其中有一張收據是要副在你繳交的資料上ㄉ~
在來~ 就是影印聲請狀那張~
確認收件後會在影本上蓋一個收執章~
這樣就完成囉~!!
辦理這些~ 在你沒有頭緒ㄉ時後真的是跑來跑去~
只要知道要準備的東西和要填寫的資料就很簡單辦理ㄌ~
在這裡要提醒各位~
死掉的人不是就這樣死掉ㄌ~ 他還有很多後續的東西需要辦理~
尤其在你和他不是很熟悉的狀況下~
最好花點時間去辦理限定繼承~
還有~ 沒再連絡的直系親屬死亡你也得多注意~
因為~ 有可能對方有很多負債~ 其家屬已經辦理拋棄繼承~
而這財產有可能會落在你手上~
萬一你不知情~ 而也不住在戶籍地沒有收到對方寄的存證信函~
到時~你就會變成繼承人~ 被迫背負債務~
這樣講可能會有點恐怖拉~ 但還是小心點好~
PS:等法院通知要補些啥東西~ 我在補充PO上來囉~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