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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~  我完成了新的提袋~   


但也發生幾乎很難遇到的犁田事件~~~


 


 


我與朋友在逛完夜市之後~想要去附近的露天咖啡座喝飲料~


騎在陸上~  發現了ㄧ家內衣的專賣店~


於是~


決定先去看看在去喝飲料~


買完了要的東西之後~


才剛離開店門口~就連人帶車滑倒ㄌ~~


兩個人全掛彩ㄌ~  朋友的右手多處瘀青~   而我則左腳多處瘀青~~


我想明天因該會更痛吧~~


 


 


造成滑倒的元兇~


施工道路上鋪的鐵板~  高度過高~  四個腳還翹翹ㄉ~沒有警示標誌~


真的是騎士殺手~~


 


 


滑到後打給110 ~   請人民的褓姆來看情況~  


是不錯啦~!五分鐘就到ㄌ~


但是~ 他們看看就走ㄌ~~事後的處理就不得而知了~!!


 


 


只是想說~    施工道路已經是很危險的路段ㄌ~


警示標誌是否要完善一點~


造成騎士出事~受傷~不管嚴重於否~  也是ㄧ種傷害~


 


 


反過來說~   傷者也可以訴請理賠~


只是~太多傷者都是自認倒楣~[我就是其中之ㄧ...]


基本上是不因該這樣ㄉ~


只是出事者都會想說~  自己也不小心~  沒注意看路~   才會造成事故~


 


 


而我打電話給110  主要也只是請警察做個善後~  免得下ㄧ個人受傷~


能減少事故率是最好ㄉ~~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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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iki6542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