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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~ 我完成了新的提袋~
但也發生幾乎很難遇到的犁田事件~~~
我與朋友在逛完夜市之後~想要去附近的露天咖啡座喝飲料~
騎在陸上~ 發現了ㄧ家內衣的專賣店~
於是~
決定先去看看在去喝飲料~
買完了要的東西之後~
才剛離開店門口~就連人帶車滑倒ㄌ~~
兩個人全掛彩ㄌ~ 朋友的右手多處瘀青~ 而我則左腳多處瘀青~~
我想明天因該會更痛吧~~
造成滑倒的元兇~
施工道路上鋪的鐵板~ 高度過高~ 四個腳還翹翹ㄉ~沒有警示標誌~
真的是騎士殺手~~
滑到後打給110 ~ 請人民的褓姆來看情況~
是不錯啦~!五分鐘就到ㄌ~
但是~ 他們看看就走ㄌ~~事後的處理就不得而知了~!!
只是想說~ 施工道路已經是很危險的路段ㄌ~
警示標誌是否要完善一點~
造成騎士出事~受傷~不管嚴重於否~ 也是ㄧ種傷害~
反過來說~ 傷者也可以訴請理賠~
只是~太多傷者都是自認倒楣~[我就是其中之ㄧ...]
基本上是不因該這樣ㄉ~
只是出事者都會想說~ 自己也不小心~ 沒注意看路~ 才會造成事故~
而我打電話給110 主要也只是請警察做個善後~ 免得下ㄧ個人受傷~
能減少事故率是最好ㄉ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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